下面以代收行政事業單位罰沒款業務的核算為例,簡單介紹代收款業務的核算手續。
1.受罰者填制轉賬支票等付款憑證或交納現金。
2.經辦人員根據罰款通知收妥款項后,填制或套打代收罰款收據,按協議規定的期限上劃款項。其會計分錄為:
借:單位活期存款u2014u2014××戶(或現金、存放中央銀行準備金)
貸:其他應付款u2014u2014待劃轉代收罰款戶
3.上劃罰款時,填制特種轉賬借方憑證和內部往來劃收款報單分別作借、貸方記賬憑證,辦理劃款手續。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u2014u2014待劃轉代收罰款戶
貸:支行轄內往來u2014u2014××往來單位戶
直接代收罰款以及收到營業網點上劃的收繳罰款記入u201c待結算財政款項u201d科目。
代收罰款上繳國庫的會計分錄為:
借:待結算財政款項u2014u2014代報解罰款收入u2014u2014××戶
貸:存放中央銀行準備金(或××科目)
管轄行定期與財政部門結算代收款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