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恩(sturgeon,2001)從組織規(guī)模(organizational scale)、地理分布(geographicscale)和生產性主體(productive actor)三個維度來界定全球價值鏈。從組織規(guī)???,全球價值鏈包括參與了某種產品或服務的生產性活動的全部主體;從地理分布來看,全球價值鏈必須具有全球性;從參與的主體看,有一體化企業(yè)(如HPhillips,原IBM等)、零售商(如HSears,Gap等)、領導廠商(如戴爾,耐克等)、交鑰匙供應商(如Celestica,Solectronic)和零部件供應商(如英特爾,微軟等)。他還對價值鏈和生產網絡的概念進行了區(qū)分:價值鏈主要描述了某種商品或服務從生產到交貨、消費和服務的一系列過程,而生產網絡強調的是一群相關企業(yè)之間關系的本質和程度。
聯合國工業(yè)發(fā)展組織的定義最有代表性:全球價值鏈是指為實現商品或服務價值而連接生產、銷售、回收處理等過程的全球性跨企業(yè)網絡組織,涉及從原料采購和運輸,半成品和成品的生產和分銷,直至最終消費和回收處理的整個過程。包括所有參與者和生產銷售等活動的組織及其價值、利潤分配,當前散布于全球的處于價值鏈上的企業(yè)進行著從設計、產品開發(fā)、生產制造、營銷、交貨、消費、售后服務、最后循環(huán)利用等各種增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