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又稱“個人合伙合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為實現共同經濟目的約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分利潤,共擔風險的協議。具有確定合伙內部關系的重要作用,它除須遵循合同行為的一般規則外,還受到法律對合伙關系的特殊限制,即合伙合同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合伙財產共有原則,合伙人相互代理原則和無限連帶責任原則,違反此類強行性條款的約定不發生法律效力。合伙合同的必要條款包括合伙人出資數額和比例,合伙盈余分配和僨務分擔比例,入伙和退伙事項,合伙期限和終止事項等。依照大陸法各國民商法的規定,具體合伙合同中未約定上述內容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有關的法律推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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