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0998]
問題標題:不作價設備進口
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 我們是獨資企業,現因申請來料加工合同,所以外商有一批不作價設備需要進口,現有以下問題: 1、獨資企業申請的不作價設備在進口環節是否免關稅和增值稅? 2、這批設備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屬于無獨立功能的設備及設備配件,是否也可以免關稅和增值稅? 以上問題盼回復,謝謝你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黃埔海關
答:1、自2009年1月1日起,不作價設備進口環節增值稅一律不予減免,除總署公告(如2008年65號公告)明確不予免關稅的,仍可免關稅進口; 2、隨項目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可免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