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5957]
問題標題:來料加工手冊
問題內容:您好!我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主營業務是國外企業給我們提供原材料和生產設備生產產品后返出口給那家國外企業,是純粹的來料加工企業。我想咨詢下來料加工手冊有沒有期限?手冊有沒有2年以上的期限?假設簽的來料加工合同是3年,是不是只要申請一本手冊,期限3年呢?還有我們公司生產半成品而已,包裝要再浙江包裝后再出口,因為我們的手冊是在廈門海關辦理的~~可否在浙江報關出口呢?還是要運回廈門再從廈門的海關出去?
北京報關員考試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你好,1、根據[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文規定,外資局出具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上規定的出口制成品返銷期限原則上按企業出口合同有效期審批,一般不得超過一年,而海關根據《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辦理手冊備案,所以手冊期限一般不超一年。建議你司辦理一本來料加工手冊,一年后新辦理一本,原手冊剩余料件結轉到新手冊中。2、電子化手冊全國聯網,只要在手冊備案時添加出口口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