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7162]
問題標題:成套散件備案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司是一家電子企業,我們會有一些成套散件需出口給客戶,例如: 連接器成套散件,包含零件為: 1個連接頭+9個端子+一根連接線+4個螺絲, 這幾個零件包裝一個包裝袋里,現場可組裝為一個連接器。 請問以下問題: 1.這中情況出貨時是否可以品名“連接器成套散件”出貨?還是需以零件單獨出貨? 2.“連接器成套散件”商編是否為“連接器”的商編? 3.該品名是否可以進行加工貿易手冊備案?以上問題請指教!謝謝!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歸類總規則二,該連接器成套散件為連接器的未組裝件,可按連接器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