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2204]
問題標題:帶產地證的貨物在中轉地更換包裝,產地證還可以繼續使用嗎?
問題內容:你好,來自馬來西亞的貨物,已經辦理了產地證,貨物本來是裸裝,在臺灣中轉時更換了包裝變成了大塑料桶罐裝,這樣我的產地證還可以使用嗎?或者產地證怎么更改還可以繼續使用,享受關稅的減免呢?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進出口收發貨人如需適用特惠稅率或優惠貿易協定稅率的,應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證書、原產地聲明或者進口貨物原產資格申明,運輸單證,貨物商業發票,其他與“直接運輸”相關的證明文件。進口人應當提交由貨物原產國或地區簽發的貨物運輸提單。貨物經過非協定成員方境內時,進口人應當提交貨物原產國或地區簽發的聯運提單。特別優惠關稅待遇項下貨物經過非原產國或地區境內時,進口人應當提交受惠貨物原產國或地區簽發的聯運提單,或者國際聯運始發的由受惠貨物原產國或地區所在洲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簽發的聯運提單。具體單證的審核,則應以現場海關的要求為準。如有未竟事宜,請撥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