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關于不作價設備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官員: 您好!我司海外總公司提供一批不作價設備讓我司生產來料加工,我想問下,我司在做來料加工之余,可否使用該設備自行生產產品內銷,如果不可以,為何進口不作價設備的條件為:
(一)不作價設備是外商免費提供,即不需經營單位付匯進口、也不需要以加工費或差價償還。
(二)企業應設有獨立專門從事加工貿易(即不從事內銷產品加工生產)的工廠或車間,并且不作價設備僅限在該工廠或車間使用。如企業未設有獨立專門的工廠或車間,則在加工貿易合同(協議)期限內,企業每年加工產品必須70%以上用于出口。 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我內銷產品低于30%就可以了呢?急盼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不可以用不作價設備生產內銷商品,所謂70%原則指的是企業全部產品的70%外銷,才有資格申請進口不作價設備。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