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4981]
問題標題:再次請問出口貨樣如何申報的問題?
問題內容:官員,您好!我司是外商獨資企業,有進出口經營權。現以貨樣出口一批充電器,RMB120,已得到海關批準。該批貨物為免費提供給外商,不收匯。請問在電子申報時貿易方式,征免性質,結匯方式,批準文號,征免欄應如何填報?謝謝!注:海關已出具進(出)境貨樣廣告品審批作業表,批號:九洲貨樣審【2010】013號。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監管方式為3010A,征免性質為101,結匯方式為其它,批準文號為出口收匯核銷單號,征免欄為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