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3886]
問題標題:請教如何解讀第7 條
問題內容:海關總署161號令:第七條 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一)。。。。(二)單碟(盤)發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盤以下;(三)。。。; 這里,第7條只說及“個人自用進境允許攜帶的光盤數量”,請問個人郵寄出境的光盤數量是不是也是20盤?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第161號令)第五條規定,載有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等內容的,涉及國家秘密的以及國家主管部門認定禁止出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出境。如不含有上述禁止出境內容的,海關可按規定辦理出口手續。具體規定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海關”(beijing.customs.gov.cn)網站上的“在線查詢”欄中“海關法規”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