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9984]
問題標題:國外客戶攜帶美元現金入境的審批及限制
問題內容:海關工作人員你們好!我想咨詢2個問題:1、由于貿易條件限制原因(客戶國家暫受經濟制裁,貿易貨物屬正常貿易項下的常規商品),交貨時間緊迫,外商需攜帶美元現鈔入境,在我境內辦理現鈔入匯,金額在30萬美元左右,貴關是否予以辦理攜帶證?是否有攜帶美元現鈔上限的規定,如有是多少?2、辦理攜帶證的時候外商是否出具出護照信息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煩請告知。另我司所在地外匯管理局方面已予以答復,可以辦理美元現鈔結匯,但須貴關提供《攜帶證》,顧咨詢貴關相關事宜,盼復!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你好,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關于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