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432]
問題標題:關于?帶抗憂郁的精神藥物的過關
問題內容:敬愛的上海海關人員,您好!本人是一名香港學生。在九月初就要到祖國內地上海學習四個月。但本人是一名患有強迫癥的患者,需要長期服用一種叫賽樂特(鹽酸帕羅西汀)的抗憂郁藥品,由葛蘭素克出品,外國生產。此藥品在我國法律狀態是處方藥。請問如果我是以個人治療為理由,此抗憂郁藥能在上海機場入境嗎?需要什么手續才能帶進上海?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有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藥品按照自用、合理數量原則,特殊情況海關憑醫生處方,醫生應注明理由。 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