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0957]
問題標題:出口返修物品申報
問題內容:我司為一家外資閥門企業,經銷自己集團生產的閥門產品,最近有批貨物我們自己公司自己發現部分產品存在些許質量問題,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和總公司及工廠協商后決定退回工廠維修,工廠也能保證在海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修理工作并運回,同時一切費用由海外工廠承擔。現在在向海關申報時被告知要求做第三方檢測報告,覺得無法理解此規定,因為這個是我們公司自行發覺的產品質量方面的問題,為啥還要請第三方來做鑒定,(之前的工作經驗中出口修理物品復進口的產品只需提供自測報告即可),并且海關的相關規定中也沒有要求啊1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3號)”第二十七條 (八)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手冊(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他進出口有關單證。”,海關可以要求提供相關單證,確保貿易的真實性。或者通過現場識別,確定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