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2887]
問題標題:關于支線航空公司進口航材稅款減免辦理的具體手續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工作人員:根據財關稅[2011]1號文件,我公司2011年度進口航空器材減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稅額的比例為8.9%。在收到的海關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蓋有“已享受減免稅”章。請問根據上述文件,我公司享受的減免稅比例是如何運用的?具體的關稅和增值稅稅率如何得出?
問題分類:[減免稅]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實征關稅稅率=法定關稅稅率x(1一減稅比例);實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1十法定關稅稅率)x法定增值稅稅率x(1一減稅比例)]/[1十法定關稅稅率x(1一減稅比例)]